入会标准
资质: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,从事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规模、实力和良好的信誉,年税收额达到贰百万及以上的单位组织。
合作意愿:积极响应分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,具有强烈的合作意愿和协同发展意识,愿意为建设和发展投入必要的资源和精力,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分会。
入会材料
○ 正式入会申请书一份。
○ 入会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。
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复印件一份。
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一份。
○ 有海关编码的《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》复印件一份。
○ 企业、机构基本资料包括:企业简介和经营商品目录。
○ 法人及公司负责人的征信,法人及入会负责人的无犯罪记录。
入会程序
申请入会企业单位将上述材料用挂号信或EMS邮递至分会管理办公室。
入会材料经审查合格,分会向企业单位发出入会通知书
企业接到入会通知书后,应于一个月内向分会缴纳入会费。会费汇至:分会在收到入会费后批准入会,并在10 个工作日之内向企业单位颁发会员证书,企业单位成为分会正式会员。
《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经纪人分会申请表》见附件。
入会权益
会员享有的权力
使用分会品牌:成员单位有权在宣传推广、业务活动等方面使用“中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经纪人分会”的品牌标识,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优先参与分会活动:会员优先参与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会议、培训、考察、交流等,获取分会提供的信息、资源和服务。
会员服务支持:在为会员提供服务过程中,可获得分会的业务指导和支持,如协调解决会员之间的纠纷、争取政策支持等。
合作机会推荐:分会优先向成员单位推荐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相关的合作项目、投资机会和业务资源,帮助其拓展业务领域和合作空间。
建议权与监督权:对分会的工作和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,对分会的工作进行监督,促进分会不断改进工作,提升服务水平。